#57 通過面試後,新公司卻跟我要之前工作薪資證明做為敘薪的依據,我一定要給嗎?

Q:在面試過程中,新公司有時會要我提供前一份工作的薪資證明做為敘薪的依據,我是否一定要給呢?我前一份的工作薪資偏低,我擔心新公司會以前一份公司薪資為依據,降低我的薪水漲幅。

[職涯教練 Lance的回覆:

真的是蠻兩難的局面,就法規規定你的確可以不提供相關薪資資訊給新公司,但另一方面公司也相對同樣可以決定不錄取你!

所以我的建議會是若你還是很想加入這家公司的話,自己可以先調查一下市場薪資行情,提供你根據新工作的職責和市場價格對照評估後可接受薪的薪資期待,並與新公司清楚溝通為什麼你的工作經驗和價值的那個數字。通常公司會了維持公司內部薪資公平性,應該不會把你的薪水拉低太多。

但若你對最後有沒有成功加入這家公司的得失心沒有那麼重或是你很有把握現在的位置非你不可的話,你就可以直接回饋公司你這對這個位置期待的薪資是多少,並且不會提供之且薪資單據作為佐證參考資料。這樣安排得可能風險就是因為為符合公司內部標準的敘薪流程及相關文件審查,而讓公司選擇放棄最後的offer給你。

在這個與公司談判的過程中盡量保持尊重和專業,讓企業人資認同你的價值。如果你感到不確定,可以諮詢職涯諮詢師或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得更具體的建議

祝薪資談判順利!

職涯教練 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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